專家四撇步 房貸輕鬆繳

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:2008/05/30 04:09

記者范姜群閔專題報導

物價漲,房貸族對數百萬元之多的房貸,利息支出更是錙銖必較,銀行、壽險公司放款主管建議四大關鍵,讓房貸族有效減輕房貸壓力。

一、檢視自身資金運用特性,選擇適合房貸商品:

保誠人壽放款部資深經理周寶麗說,房貸族選擇房貸商品時,一定要以自身的資金運用特性為首要考量,同時評估目前住屋需求年期。如果是收入固定、還款年期需求較長的購屋者,選擇利率穩定的固定型房貸比較適合;如果是短期還清貸款的購屋者,那前高後低的指數型房貸反而比較有利。

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副總經理宋苑芝說,各種房貸商品都有不同的設計,有的是利率穩定且總還款金額較低,有的是還款前期低利優惠,但總還款金額較高,也有可選擇前期只還利息,期滿再償還本金的;重點是,購屋者要清楚自己的資金運用特性,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。

二、還款方式的選擇:

ING安泰人壽放款處協理彭明財表示,目前常見的還款方式有本息攤還及寬限期兩種;本息攤還就是將本金及利息平均分攤每月償還,寬限期則是前幾年只付利息,等寬限期後再攤還本息。

彭明財指出,本息攤還每月繳款金額會比寬限期(前三年只付利息)來得高一些,但長期來看,本息攤還法的總繳款金額會比寬限期少;換言之,以貸款金額500萬、還款年期20年、貸款利率3%計算,本息攤還法將比前三年只付利息的寬限期,可省下約18萬元的總繳金額。

彭明財建議,只要家庭預算許可,應該盡量選擇本息攤還方式,以達到節省利息支出之目的;寬限期方案較適合購屋初期資金較不充裕的民眾。

三、提前償還本金:

彭明財認為,提前償還本金也是降低房貸支出的好方法。以3%的房貸為例,在只付息的情況下,每償還十萬元,一年可省下3,000元;若償還50萬元,省息金額就提高到15,000元。不過,目前各金融機構大多有提前還款須支付違約金的限制條件,若能仔細閱讀合約,善加運用提前還款的時間點,就可還款省息、又避免支付違約金。

四、轉貸較有利的房貸商品:

彭明財建議,不同的房貸商品,如果利差大到一定程度,也可以考慮轉貸;但轉貸會產生相關費用,比較新舊貸款利差時,應先扣除轉貸費用,才是真正省下的金額,一般來說,若轉貸500萬元,新舊利差在0.3%以上才值得考慮;若轉貸金額在300萬元以下,新舊利差就須在0.41%以上才划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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