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險/買意外險首重「三要、三不要」 要保本、一率承保

今日新聞網 更新日期:2009/08/25 10:07 記者顏真真/台北報導

很多人以為保險有保就好,即便現今講求保本至上,意外險也吹起還本風,不過,到底要保多少保額才夠?其實除了看保額之外,壽險業者提出投保意外險的「三要、三不要」新主張,所謂「三要」就是要定期繳費終身保障;要保費有去有回、領的比繳的多更多;要意外、疾病及癌症身故都有給付,讓每一塊錢都花在刀口上。

至於所謂「三不要」就是不要分級費率,不論職業、性別,統統一「率」承保;不要低額保障,針對國人旅遊、工作所經常接觸的空中、陸上及水上大眾運輸工具所發生的意外事故,費率不變,保障多倍;不要只有身故保障,重大燒燙傷保險金、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金持續到保險年齡到達81歲前,被保險人無論意外住院、骨折未住院,皆可獲得給付,傷害醫療保障更完整。

富邦人壽表示,根據衛生署97年十大死因統計中,意外事故排名第五,其中更分居青少年和壯年人口死因第一和第二。壽險公會統計則發現,97年國人平均意外傷害險保額約127萬元,若以主計處公佈96年國人平均每年消費金額為21萬元,一家4口一整年花費至少要84萬元,意外傷害險保額只夠生活一年半,保額明顯不足。

雖然過去一般傳統1年期意外傷害險保單,優點是保費較便宜,缺點是意外傷害醫療保障需另外附加,且到期後,已繳保費就歸零,不過,富邦人壽表示,在現今講求保本之下,還本型意外傷害險就是補強型商品,對於已買1年期意外傷害險民眾,可考慮終身型還本意外傷害險作為第2張意外傷害險保單,保費有去有回,兼顧儲蓄與保障,而且終身有意外傷害身故與殘廢保障。

目前市售還本型意外傷害險,可分為「終身型」、「定期型」,主要差別在保障期間以及特定意外事故的理賠倍數。雖然繳費20年、75歲滿期的定期型還本意外傷害險,保費較為便宜,但無意外醫療保障,生存金75歲才可領回,且保障只到75(滿期後若發生意外沒有任何保障)

終身型還本意外傷害險,則提供消費者不僅於繳費期滿時可領回相當於應繳保險費總額1.02倍的生存保險金,還本後仍可享意外保障,以富邦人壽「平安福保本保險」為例,如果在繳費期間因意外傷害身故,若屬特定意外事故所致,身故保險金額除應繳保險費總額外,最高可以再加計保額4倍,在繳費期滿還本之後,仍可享有意外保障,其中意外傷害住院醫療的保障,可以持續至保險年齡到達81歲前。

30歲陳先生投保100萬元為例,繳費20年,平均每天約97(年繳35500),可享有意外傷害住院每日1000元、骨折未住院每日500元、重大燒燙傷保險金25萬;20年繳費期滿後,陳先生可領回724200元生存金,還可終身享有意外傷害身故與殘廢保障,特定意外事故(搭乘空中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的意外傷害事故)最高按保額4倍給付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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