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賣金賠錢 明年報稅可抵扣
時報資訊網 更新日期:2008/05/06 10:09 【工商時報 李國煌台北報導】
日前,國際金價大回檔,有些黃金存摺戶紛紛殺低出場,針對認賠賣出的客戶,稅務專家指出,一定要保留單據,未來3年報稅時可以和其它財產交易所得抵銷,降低稅負。
兆豐銀人員說,這一陣子金價大跌,從
至於
不少黃金大戶在每公克980元、1000元台幣時,大量進場,一買數
熟悉稅務人士說,買賣黃金獲利屬於財產交易所得,必須申報,發生的虧損屬於財產交易損失,未來3年,可以和其它財產交易損失互抵。
黃金投資戶交易損失的單據,一定要保留好,以後報稅用得到。
依據規定,只要歸屬財產交易所得的項目,像買賣黃金、房地產、高爾夫球證,以及進出外匯的差價,只要有賺到錢,所得都要申報,但是,如果有交易損失,也可以和所得互抵。
例如,買賣房地產賺到錢,但是,買賣黃金發生損失,投資人可以拿買賣黃金的損失,來抵銷房產交易所得。
不過,要記得一點,現在的損失可以抵未來的所得,例如,97年賣金子的損失,可以拿去抵98年、99年、100年因為賣房子,做外幣、賣高球證,以及其它財產交易賺到的錢。
但是,目前的所得,在報稅當年馬上要申報。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