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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外置產 用自己的名義 才能「稅」安穩

時報資訊 更新日期:2008/03/03 09:16 【李國煌台北報導】

 台灣地區很多民眾在美國置產,孩子在美國讀書,錢要匯到國外去,怎麼匯較合適,稅務專家說,置產資金匯入自己戶頭、用自己名字購買,如果是教育費用,匯入孩子的戶頭沒有關係。

 遠東銀稅務顧問戴素雲說,台灣民眾在美國買房子的人很多,其中,不少大戶在問,到底要怎麼匯,怎麼買,才不會有稅的問題。

 通常,買房子需要大額資金,一戶三十萬、五十萬美元,民眾從台灣匯出時,最好先匯到自己在美國地區銀行的戶頭,然後,以自己的名字買房子。

 戴素雲說,目前,中央銀行提供不少資料給稅務機關,民眾匯出匯款的明細,稅務機關都掌握得很清楚,如果是匯入孩子的戶頭,一下子就會被查到,被課贈與稅。

 即使資金匯入自己的戶頭,但是,購買美國房地產時,卻是用孩子的名義,一樣可能被稅務機關查到,被課贈與稅。

 倒是,孩子在美國讀書,父母要匯款給孩子時,可以直接匯入孩子的戶頭,依據法令規定,父母撫養、教育孩子的開支,以及幫孩子支付醫療費用,都不必計入贈與。

 只要在合理的金額內,統統免稅。

 父母在辦理匯出匯款,填寫單據時,可以直接填寫學費、生活費,同時,保留好單據,以備稅官查詢。

 不過,戴素雲也提醒財富管理大戶,提供孩子讀書的錢,一年給個二百萬、三百萬,還說得過去,如果一年匯給孩子五百萬、一千萬,就不免引發稅官疑竇。

 至於台灣民眾的資金,匯款進入自己在美國的銀行戶頭,美國會計師陳聰胤說,如果是具有美國公民的身分,有一件事要注意,就是必須證明自己匯到美國的錢,都已經向美國政府申報所得。

 陳聰胤指出,這些錢如果是拿到綠卡前,就已經賺到,不必繳稅,如果是拿到綠卡後才賺到的,就得繳納所得稅給美國政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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