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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月報稅注意 員工分紅 小心要繳最低稅負

中時電子報 更新日期:2008/05/06 04:33 黃詩凱台北報導

員工分紅配股今年起費用化,各界預期高科技業分紅配股比率,將漸減或改以其他方式發放。唯本月報稅時,因為報繳去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,若領有高額員工分紅配股的民眾,仍應注意是否適用最低稅負制,否則若疏忽申報,補稅之外,還得繳交罰鍰。

國稅局官員指出,自前年開始,員工分紅配發股票股利,都不再只按面額10元課稅,一旦超過面額以上與時價間的差額、且年所得逾600萬元員工,還得適用最低稅負制,以20%的稅率計算繳稅金額。

資深官員分析,企業發放員工股利分紅有2種形式,第1種是是現金分紅的股利,另外1種就是股票股利。原本股票股利僅按面額10元課稅,導致不少高科技業員工因此長期享受租稅優惠。但自去年報稅開始,由於最低稅負制的實施,面額與實價間的差額,須另計算稅負。

至於現金股利部分,官員指出,因為原本即會被併入所得總額課稅,不用考量多課最低稅負的問題。

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,公司員工以紅利轉作服務產業的增資、取得新發行記名股票,採面額10元課稅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(即最低稅負制)則規定,員工取得分紅配股屬員工提供勞務補償性報酬,超過面額部分須計入基本所得額,年所得逾600萬元,就要繳最低稅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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