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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租、房貸利息 只能21

時報資訊網 更新日期:2008/05/11 09:23 【工商時報 馬婉珍台北報導】

 5報稅季節來臨,在外租屋的無殼蝸牛報稅時,要記得申報扣抵租金支出,為自己爭取有利的節稅空間。

 永譽會計師事務所經理施永鳳表示,依據稅法規定,在房租支出與房貸利息支出之中,只能選擇一項申報扣抵。也就是說,「魚與熊掌不能兼得」,如果自有房屋有房貸的負擔,但又另外租屋做為其他用途,那麼只能選擇1項申報扣抵,無法兩邊得利。

 如果選擇列舉「房屋租金支出」,則每一申報戶的扣除額,以每年12萬元為限,不到12萬元則採實報實銷;若選擇「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」,也就是房貸支出部分,則必須先扣除利息所得後才能申報,每戶申報的上限是30萬元。

 當然,並不是每一種房客都能申報扣抵租金支出,採用這個方法列舉扣除額,必須設籍於該租屋處,並且確實居住於此。租屋者必須是納稅人本人、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,而且也必須要有居住於此的事實。

 房仲業者提醒,最重要的是,房屋必須是自住,不能租來當做營業用途,像是租來辦公或是開店,這些都不在扣抵的條件之內。

 此外,施美鳳說,租屋者扶養的子女外宿,只要子女未滿20歲,或年滿20歲但符合在校就學資格者,就可憑藉住宿費用收據,申報租金列舉扣除。

 崔媽媽基金會指出,申報時,必須檢附租賃合約、支付租金收據、遷入戶籍證明等3項憑據。像是出租人簽收的收據、自動櫃員機轉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等,都可做為支付租金的收據而如果未遷入戶籍,則必須簽下「個人承租自住房屋切結書」,以證明在此居住的事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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